栏目图片

医德医风专栏

首页 > 招标采购 > 医德医风专栏

南昌市人民医院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备案须知

发布时间:2025-08-19

1、进入本医疗机构需要备案的人员:药品、医用器械、 医用耗材、信息软件等生产经营企业聘请的在医院从事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学术、商业推广的工作人员(含手术跟台的器械商、商业公司的业务员等。工程安装维修人员、投标人员和技术人员、商业公司送货人员和司机除外)。

2、备案分为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和线下递交纸质文件两部分。 原则上医药代表每年至少备案一次,中途有信息变更,应重新备案。

3、在线填写请用钉钉扫描文件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照片jpg格式,建议<500K)、盖章后的廉洁承诺书和委托授权书的PDF格式。

4、携带盖有鲜章的廉洁承诺书和委托授权书及与电子版同底板的一寸照片至本院朝阳院区医德医风办,递交上述文件后取得工作人员给予的备案号及盖有鲜章的备案回执。

5、备案号作为预约院内拜访的必备条件,盖有鲜章的备案回执是本院工作人员对拜访者身份进行复核的重要凭证。没有备案号的预约不予通过,身份信息复核未通过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

微信扫二维码下载钉钉APP


钉钉扫二维码上传备案信息

上一条:医德医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举报电话

下一条:南昌市人民医院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预约须知